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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電 (記者 杜燕)從2003年至今,北京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約10萬人次,近5年救助8萬人次,包括1.7萬流浪兒童。這些人中99%是外地來京人員。
這是北京市民政局新聞發(fā)言人李新京在21日舉行的發(fā)布會上透露的。他表示,從2003年8月1日開始,中國內(nèi)地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從以前強制性收容變成關(guān)愛性收留。北京市傾注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按照“自愿求助、無償救助”的原則,對流浪乞討人員給予生活、醫(yī)療上的特殊保障,包括送他們返鄉(xiāng),安排流浪兒童臨時就近讀書等。
他表示,目前,北京市建立了兩個市級兒童保護中心和一個市級救助中心,16個區(qū)縣均設(shè)有救助機構(gòu)。
他強調(diào),對于孤殘兒童,北京市還建立了2個市級兒童福利院、2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。目前,孤殘兒童的生活水平在北京低保人員之上,且能夠獲得及時、有效的教育和康復(fù)。另外,待他們成人后,在就業(yè)、住房等方面將享受優(yōu)待。今后,北京市將進一步提出他們的生活質(zhì)量,具體政策明年出臺。
另外,李新京透露,北京近年來不斷推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,啟動中關(guān)村社會組織登記改革試點工作。從2005年至2010年,北京市社會組織由5099個增加到6953個,全市有4235人取得社工資格,社區(qū)志愿者達40萬人次。完